手癣 体癣 股癣 花斑癣 皮肤念珠菌病 足癣 |
适应症 |
手癣 体癣 股癣 花斑癣 皮肤念珠菌病 足癣 |
10g:0.2g
|
规格 |
10g:0.2g
|
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|
厂家 |
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|
国药准字H19983244 |
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20043171 |
手癣 体癣 股癣 花斑癣 皮肤念珠菌病 足癣 |
功效主治 |
手癣 体癣 股癣 花斑癣 皮肤念珠菌病 足癣 |
局部外用,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。一日2~3次。为减少复发,体癣、股癣、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,应连续使用2~4周,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~6周。
|
用法用量 |
局部外用,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。一日2~3次。为减少复发,体癣、股癣、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,应连续使用2~4周,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~6周。
|
软膏剂 |
剂型 |
软膏剂 |
1.常见红斑、灼热、瘙痒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,毛囊炎,皮肤萎缩变薄,毛细血管扩张等。 2.可见皮肤干燥、多毛、萎缩纹、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。 3.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,表现为多毛、痤疮、满月脸、骨质疏松等症状。 4.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。
|
不良反应 |
可见刺痛或其他局部刺激症状,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。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,如灼烧感、皮肤刺激、局部湿疹。极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、皮疹、荨麻疹、瘙痒、皮肤红肿和其他局部皮肤反应。
|
对本品组成成分、其他吡咯类、氨基糖苷类及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。
|
禁忌症 |
对酮康唑、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,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。
|
查看详细说明书
|
|
查看详细说明书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