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癣 体癣 股癣 花斑癣 皮肤念珠菌病 足癣 | 适应症 | 手癣 体癣 股癣 花斑癣 皮肤念珠菌病 足癣 |
2% | 规格 | 10g:0.2g |
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| 厂家 |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|
国药准字H53022020 | 批准文号 | 国药准字H20043171 |
手癣 体癣 股癣 花斑癣 皮肤念珠菌病 足癣 | 功效主治 | 手癣 体癣 股癣 花斑癣 皮肤念珠菌病 足癣 |
局部外用,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。一日2~3次。为减少复发,体癣、股癣、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,应连续使用2~4周,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~6周。 | 用法用量 | 局部外用,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。一日2~3次。为减少复发,体癣、股癣、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,应连续使用2~4周,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~6周。 |
软膏剂 | 剂型 | 软膏剂 |
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,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。 | 不良反应 | 可见刺痛或其他局部刺激症状,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。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,如灼烧感、皮肤刺激、局部湿疹。极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、皮疹、荨麻疹、瘙痒、皮肤红肿和其他局部皮肤反应。 |
对本品中任何活性成份或赋形剂及其他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。 | 禁忌症 | 对酮康唑、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,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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