扁桃体炎 咽炎 鼻窦炎 急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慢性支气管炎 肺炎 脓疱病 丹毒 毛囊炎 中耳炎 支原体肺炎 沙眼 尿道炎 宫颈炎 下呼吸道感染 皮肤软组织感染 软组织感染 脓疱 伤口感染 |
适应症 |
扁桃体炎 咽炎 鼻窦炎 急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慢性支气管炎 肺炎 脓疱病 丹毒 毛囊炎 中耳炎 支原体肺炎 沙眼 尿道炎 宫颈炎 下呼吸道感染 皮肤软组织感染 软组织感染 脓疱 伤口感染 |
按C38H69NO13计0.05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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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 |
0.125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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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中兴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|
厂家 |
安康北医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国药准字H20059365 |
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19990319 |
扁桃体炎 咽炎 鼻窦炎 急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慢性支气管炎 肺炎 脓疱病 丹毒 毛囊炎 中耳炎 支原体肺炎 沙眼 尿道炎 宫颈炎 下呼吸道感染 皮肤软组织感染 软组织感染 脓疱 伤口感染 |
功效主治 |
扁桃体炎 咽炎 鼻窦炎 急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慢性支气管炎 肺炎 脓疱病 丹毒 毛囊炎 中耳炎 支原体肺炎 沙眼 尿道炎 宫颈炎 下呼吸道感染 皮肤软组织感染 软组织感染 脓疱 伤口感染 |
成人口服,常用量一次250mg,每12小时1次;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,每12小时1次。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~14日。儿童口服,6个月以上的儿童,按体重一次7.5mg/kg,每12小时1次。或按以下方法给药:体重8~11kg,一次62.5mg,每12小时1次;体重12~19kg,一次125mg,每12小时1次;体重20~29kg,一次187.5mg,每12小时1次;体重30~40kg,一次250mg,每12小时1次;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~1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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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成人口服,常用量一次250mg,每12小时1次;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,每12小时1次。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~14日。儿童口服,6个月以上的儿童,按体重一次7.5mg/kg,每12小时1次。或按以下方法给药:体重8~11kg,一次62.5mg,每12小时1次;体重12~19kg,一次125mg,每12小时1次;体重20~29kg,一次187.5mg,每12小时1次;体重30~40kg,一次250mg,每12小时1次;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~1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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颗粒剂 |
剂型 |
颗粒剂 |
1.主要有口腔异味(3%),腹痛、腹泻、恶心、呕吐等胃肠道反应(2%~3%),头痛(2%),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。 2.可能发生过敏反应,轻者为药疹、荨麻疹,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;Johnson症。 3.偶见肝毒性、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。 4.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报告,包括焦虑、头昏、失眠、幻觉、恶梦或意识模糊,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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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良反应 |
1.主要有口腔异味(3%),腹痛、腹泻、恶心、呕吐等胃肠道反应(2%~3%),头痛(2%),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。 2.可能发生过敏反应,轻者为药疹、荨麻疹,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;Johnson症。 3.偶见肝毒性、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。 4.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报告,包括焦虑、头昏、失眠、幻觉、恶梦或意识模糊,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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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。 2 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3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、水电解质紊乱患者、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。 4 某些心脏病(包括心律失常、心动过缓、Q-T间期延长、缺血性心脏病、充血性心力衰竭等)患者禁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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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症 |
1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。 2 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3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、水电解质紊乱患者、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。 4 某些心脏病(包括心律失常、心动过缓、Q-T间期延长、缺血性心脏病、充血性心力衰竭等)患者禁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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