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应症 | 尖锐湿疣 湿疣 | |
100万IU/5克/支 | 规格 | 0.25克:12.5毫克 |
安徽安科生物工程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 | 厂家 |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|
国药准字S20020032 | 批准文号 | 国药准字H20030128 |
功效主治 | 尖锐湿疣 湿疣 | |
涂患处,每日4次。尖锐湿疣用药6-8周,或遵医嘱。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连续用药1周,或遵医嘱。 | 用法用量 | 1.每周3次(星期一、三、五或二、四、六),临睡前用药。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以发挥本品的最大疗效。建议用药前和用药后洗手。咪喹莫特乳膏采用单剂量或多剂量包装,每包乳膏(或250mg乳膏)可涂抹面积为20cm2 的疣体,避免过量使用本品。 2.临睡前取适量药膏,均匀涂抹一薄层于疣体部位,轻轻按摩直到药物完全吸收,并保留6-10小时,用药部位不要封包。 3.在涂药膏后6-10小时请勿洗澡;6-10小时后,用清水和中性肥皂将药物从疣体部位洗掉。 4.患者应持续使用药膏,直到疣体完全清除;疣体最快2-4周清除,一般多在8-12周清除,用药最多不超过16周。 5.用药后局部有轻度红斑者,可不必停药而持续使用:如患者感到全身不适或出现较为明显的局部皮肤反应(如较明显的水肿、糜烂、疼痛等)时,应停用药物数次,待反应减轻后再继续用药。 |
其它剂型 | 剂型 | 乳膏剂 |
一般不会引起刺激、过敏及其它全身不良反应个别病人偶可出现瘙痒、灼痛等。 | 不良反应 | 多数病人在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。用药数次后,临床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多为轻、中度局部皮肤炎症反应,如红斑、水肿、糜烂、溃疡、脱屑、灼热、疼痛、瘙痒等;偶有短暂低热,以上症状停药后均能迅速消除。如反应轻微,可继续用药;若反应严重应及时停药并就医。 据国外资料报道,约超过1%的患者可能发生与咪喹莫特乳膏可能有关的不良反应,包括:用药部位不适:疣体部位反应(灼烧、色素沉着、发炎、瘙痒、疼痛、皮疹、敏感、溃疡、刺痛、压痛);疣体周边部位反应(出血、灼烧、瘙痒、疼痛、压痛);全身反应:疲劳、发热、流感样症状;中 |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| 禁忌症 | 尚未知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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