蛔虫病 | 适应症 | 钩虫病 蛔虫病 鞭虫病 蛲虫病 包虫病 |
每袋装0.3克 | 规格 | 0.2克 |
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| 厂家 |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|
国药准字Z44021110 | 批准文号 | 国药准字H12020496 |
驱虫消积。用于小儿蛔虫病。 | 功效主治 | 钩虫病 蛔虫病 鞭虫病 蛲虫病 包虫病 |
口服。早晨空腹时用温开水或糖水调服。1岁每次岁0.3g,2-3岁每次0.45g,4-6岁每次0.6g,7-9岁每次0.9g,10-14岁每次1.2g,14岁以上每次1.5g,均每日1次,连服3日或遵医嘱。 | 用法用量 | 口服。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4片,2岁以上儿童单纯蛲虫、单纯轻度蛔虫感染2片,顿服。 |
其它剂型 | 剂型 | 片剂 |
尚不明确。 | 不良反应 | 1.可见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口干、乏力、发热、皮疹或头痛,停药后可自行消失。 2.治疗蛔虫病时,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。 |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| 禁忌症 | 1. 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 2岁以下小儿禁用。 2. 严重肝、肾、心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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