癫痫 部分性发作 肌阵挛 阵挛 |
适应症 |
癫痫 部分性发作 肌阵挛 阵挛 |
300毫升:12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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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 |
0.5克(以丙戊酸钠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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赛诺菲(杭州)制药有限公司 |
厂家 |
赛诺菲(杭州)制药有限公司 |
国药准字H20041435 |
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20010595 |
癫痫 部分性发作 肌阵挛 阵挛 |
功效主治 |
癫痫 部分性发作 肌阵挛 阵挛 |
口服
1 成人常用量:每日按体重15mg/kg或每日600~1200mg,分次服。开始时按体重5~10mg/kg,一周后递增,至发作得以控制为止。当每日用量超过250mg时,每日应分次服用,以减少胃肠道刺激。最大量一般为每日按体重不超过30mg/kg,或每日1.8~2.4g。
2 小儿常用量:按体重计与成人相同。也有报道开始时按体重15mg/kg,按需要每隔一周增加5~10mg/k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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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1.抗癫痫:
1)成人:按体重一日20-30mg/kg。
2)儿童:按体重一日30mg/kg。
2.抗躁狂:成人:初始500mg/日,份2次服用,早晚各一次。一周至1500mg/日。维持剂量在1000mg-2000mg/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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片剂 |
剂型 |
片剂 |
1.少见的有: (1)过敏性皮疹; (2)血小板减少症或血小板凝聚抑制以致异常出血或瘀斑; (3)肝脏中毒出现眼和皮肤黄染。 2.下列的反应如果持续出现时应予注意。 (1)较常见的有:腹泻、消化不良、恶心或呕吐、胃肠道痉挛、月经周期改变。 (2)较少见或罕见的有:便秘、倦睡、一般轻而短暂的脱发、眩晕、疲乏头痛、共济失调、异常地兴奋、不安和烦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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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良反应 |
1.胃肠系统异常:(恶心、上腹痛、腹泻)一些病人常常发生于治疗开始阶段。这些异常通常在继续服药几天后消失。 2.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:血小板减少症发生。 3.一般异常:体重增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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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时禁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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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症 |
1.急性肝炎患者; 2.慢性肝炎患者; 3.有严重肝炎的病史或家族史,特别是与用药相关的肝卟啉患者; 4.患有尿素循环障碍疾病的患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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