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

处方药物 国家医保目录(乙类)
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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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
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(阿拓莫兰)
肝损伤 血症 抑郁 低氧血症 适应症 肝损伤 血症 抑郁 低氧血症
0.6克 规格 0.6g
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厂家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
国药准字H20031265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1067
肝损伤 血症 抑郁 低氧血症 功效主治 肝损伤 血症 抑郁 低氧血症
1.给药途径:   1.1.静脉注射: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,加入100ml、250~500ml生理盐水或5%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。   1.2.肌内注射给药: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内注射。 2.用量:   2.1.化疗患者:给化疗药物前l5分钟内将1.5g/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,于15分钟内静脉输注,第2-5天每天肌注本品0.6g。使用环磷酰胺(CTX)时,为预防泌尿系统损害,建议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静脉注射本品,于15分钟内输注完毕;用顺氯铵铂化疗时,建议本品的用量不宜超过35mg/mg顺氯铵铂,以免影响化疗效果。   2.2.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。   对于病毒性肝炎:1.2g,qd,iv,30天;   重症肝炎:1.2~2.4g,qd,iv,30天;   活动性肝硬化:1.2g,qd,iv,30天;   脂肪肝:1.8g,qd,iv,30天;   酒精性肝炎:1.8g,qd,iv,14–30天;   药物性肝炎:1.2-1.8g,qd,iv,14-30天;滴注时间为1-2小时。   2.3.用于放疗辅助用药,照射后给药,剂量1.5g/m2,或遵医嘱。   2.4.其他疾病:如低氧血症,可将1.5g/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注,病情好转后每天肌内注射0.3-0.6g维持。 3.疗程:肝脏疾病一般30天为一疗程,其他情况根据病情决定。 用法用量 可用于化疗(顺铂,环磷酰胺,阿齐霉素,柔红霉素,博来霉素)的辅助用药,可以减轻化疗造成的损伤而不影响疗效,从而增加化疗的剂量。首次给药剂量1500mg/m2,溶于100ml生理盐水或5%GS,15分钟内静脉输注,在第2到5天,肌注,600mg每天。环磷酰胺治疗后,应立即静脉15分钟输注以减轻化疗对泌尿系统的影响。对于顺铂治疗,还原型谷胱甘肽剂量不超过35mg/mg顺铂,以免影响化疗。或遵医嘱。可用于酒精、病毒、药物及其他化学物质导致的肝损伤的辅助治疗。对于病毒性肝炎,1200mg,qd,iv,30天;重症肝炎,1200-2400mg,qd,iv,30天;活动性肝硬化,1200mg,qd,iv,30天;脂肪肝,1800mg,qd,iv,30天;酒精性肝炎,1800mg,qd,iv,14-30天;药物性肝炎,1200-1800mg,qd,iv,14-30天。用于放疗辅助用药,照射后给药,剂量1500mg/m2,或遵医嘱。对于低氧血症的治疗,剂量1500mg/m2,溶于100ml生理盐水,静脉给药,以后每天300-600mg肌注维持。产品(300-600mg)肌注时必须完全溶于溶解液,溶解液需清澈无色。静脉注射给药,药物能够被溶解液溶解然后缓慢注射,静脉滴注给药至少需要20ml溶解液。
注射剂 剂型 注射剂
偶见脸色苍白,血压下降,脉搏异常等类过敏症状,应停药。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,应停药。偶有食欲不振、恶心、呕吐、胃痛等消化道症状,停药后消失。注射局部轻度疼痛。 不良反应 即使大剂量、长期使用亦很少有不良反应。罕见突发性皮疹。
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。 禁忌症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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